日前获刑4年半,并处罚金1600万元 s/b
|*(
b~ao$$^~V
曾任江苏南京市江浦县副县长、六合区副区长的刘有贵辞官后,以借来的400万元起家,下海不到一年,就成为坐拥1514亩住宅用地的“地主”,几年过后,成为身家过亿的大老板。日前,他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并处罚金1600万元。 <M=jCU
hDaxQ{y
下海“胸有成竹” 6X<"*h-
W2N(sd?{X
2002年10月的一天,刘有贵把时任浦口区国土局局长的王某、建设局副局长金某等人召集到一起,摊开了一张老山(南京有名的风景区)地形图,向他们征求意见:“你们是内行,看看这块地建别墅怎么样?” ){'=!WM
Z
\=R}W;
两位局长看完图纸后,回答说:“这片地建别墅是很好的。” 'J^}C<CM
,^yc@&w{
刘有贵要的就是这句话。他早就看中了这块15 14亩的土地。得到行家的肯定,仅一个月后,“胸有成竹”的刘有贵就不顾各级领导的挽留辞职下海了。两个月后,以他为董事长的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了。 #Sz5C|Ab
H'h-8zE
“空手套白狼”拿地1514亩 [$No9e"-
p&]Ja5f=z
经过与相关部门一番“运作”,2003年春节过后不久,刘有贵与浦口区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,安隆公司最终以每亩约8万元的底价受让了563亩土地(刘有贵的400万元恰好能够支付首期出让金)。 S~ 1;y3&Z
1|f>T
接着,刘有贵又以借来的900万元作为首付,同样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,拿下了剩余951亩土地的出让合同。就这样,刘有贵“空手套着了白狼”。 n|-]$C)
0O@5s^<@
有困难,找“大哥” '(F7vb<q}
~4!D%fs6
合同签了,但刘有贵还是名义上的“地主”。因为要成为真正的“地主”,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,办下土地证。但一亩土地的出让金就得8万元,他哪来那么多的钱呢? y0)H]FCD
P7DzX*&}
刘有贵找到“大哥”——某房产公司老总李某。之后,李某的公司以每亩11.5万元的价格,签订了151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,转让总额达1.7亿余元! (ypV|
beS.V]axb
于是在2003年6月27日——距刘有贵下海只有半年,他的安隆公司就收到了土地转让款8300万元。公司从此有钱了。 {j
m%
;MM3 e>
最终以每亩28万元出手 w`HGbPTm
_Hh[GE@t
虽说巨款落进了口袋,但因为2003年是土地价格飙升的一年,每亩11.5万元的价格让刘有贵觉得有点吃亏。当年年底,刘有贵找到尚欠8000多万土地转让款的李某要钱,恰逢李某资金周转困难,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李某答应退还764亩土地给刘有贵。这样,刘有贵又重新成为了“地主”。 5eJ1`YlB(
"iz4)< |